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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夷坚志》


作者:洪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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夷坚甲志卷八 吴公诚

  兴化人吴公诚、字君与.年七十.以大夫致仕.梦人告曰.公犹有俸金七百千在官.既觉.取券历会之.凡积留未请者.正如其数.乃谓诸子曰.我所得止此.且置勿请.庶稍延我寿.子如戒缄封.不复言.后一年而卒.计挂冠后所入半俸.适满七百千.乃非昔日所积者.既服除.其子与郡守有旧.悉以向所当得者复给之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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