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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棋经十三篇》


作者:佚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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斜正篇第九

  或曰:“棋以变诈为务,劫杀为名,岂非诡道耶?”予曰:“不然。《易》曰:‘师出以律,否臧凶兵。’本不尚诈谋,言诡道者,乃战国纵横之说。棋虽小道,实与兵合。故棋之品甚繁,而弈之者不一。得品之下者,举无思虑,动则变诈,或用手以影其势,或发言以泄其机;得品之上者则异于是,皆沉思而远虑,因形而用权,神游局内,意在子先,图胜于无胜,灭行于未然。岂敢假言词喋喋,手势翩翩者哉?《传》曰:“正而不谲。”其是之谓也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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