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 欢迎来到 水月大讲堂

《洗冤集录》


作者:宋慈


字体:【大号】 【中号】 【默认】


三十四、跌死

  凡从树及屋临高跌死者,看枝柯挂掰所在并屋高低、失脚处踪迹,或土痕高下及要害处,须有抵隐或物擦磕痕瘢。若内损致命痕者,口、眼、耳、鼻内定有血出。若伤重分明,更当子细验之,仍量扑落处高低丈尺。





水月大讲堂
版权所有 © 广州水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粤ICP备15080439号-2